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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进行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2、职工购买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区)规划、土地部门批准文件、竣工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乡(镇)建房证明、竣工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宅基证》、户籍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收据。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截止提取当月所还贷款本息的对帐单(加盖银行印鉴)。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