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西安市居民。
2、 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3、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温馨提示: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外籍配偶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外籍子女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还须提供亲属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还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还须提供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外国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国留学生的父母或者境外监护人申请签证,须提供留学生就读院校公函及留学生护照或者居留许可。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监护人还须提供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3、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申请签证,须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4、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还须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5、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申请签证,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须提供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
(3)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保证。书面保证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4)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上述第1至第5项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6个月或者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对第2项人员,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6、其他探亲者
(1)探望中国内地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须提供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
(3)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供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4)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供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探望常住外国人,须提供亲属的居留许可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6)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供华侨或者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可以获得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最多申请两次。
办理流程
出入境接待大厅证照办理流程:
1.到咨询窗口领取“申请审批表”,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2.照片采集室采集制证照片(申请二次签注或加注无需采集照片) ↓ 申请资料初审,排队取号。
3.出国(境)业务窗口受理
4.凭回执单到收费窗口缴费
发证窗口取证,或选择特快速递邮寄
备注:1.团队出国(境)旅游的证照由旅行社统一领取
2.加急证照请直接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领取
定州港澳通行证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定州电子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定州电子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1)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
(2)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签发。
2、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
1、地址:定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定州市中兴东路2号
咨询电话:0312-2317634
预约服务电话:0312-2317634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010-66263319
河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0311-66996000
2、时间
正常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