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手房交易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四、税务专家教你合理避税
办法一:选择适合自己的缴税方式
投资客小王最近很烦恼。早在8月份时,他就敏锐地“嗅”到了房价一路“高歌猛进”的势头已一去不复返,于是赶紧将手头上五六套房子挂在中介,准备抛售。但是,几个月过去了,却连一套都没有卖出去。这时,专家给小王支了一招,可以让他合理避税1万元,把这1万元的优势体现在房价之中,房子必然会好卖一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手房交易可以选择两种交税方案:如果卖房人能提供完整、准确资料的,按应缴个税额的20%计算,如果卖房人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将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也就是说,买卖二手房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以小王手上一套挂牌价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一年前他买进的是90万元。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缴纳,需要交(100-90)×20%=2万元的个税;按照第二种方式缴纳,则只需要缴纳100×1%=1万元的个税。
办法二:达到5年期限再卖
市民许大妈的儿子最近在郊区买了套大房子,手头挺紧。许大妈于是想把自己现在住的一套2003年购买的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给儿子提前还贷。目前该房在中介的挂牌价为60万。
税务专家表示,有政策规定,对个人出售自住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普通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许大妈家目前的户口本上只有她和老伴的名字,这套房子是老俩口的唯一生活用房,同时也符合普通住房的条件。从房产证的日期上来看,到明年4月份,该房就满5年了。因此税务专家建议许大妈,暂缓出售,可以考虑先行出租,等满5年后再出售。按这样计算,许大妈可节省下60×5%=3万元的营业税,以及60×1%=6000元的个税。
办法三:卖完再买,一年内可退税
小张是镇江人,毕业后留在南京工作。今年4月,小张家人为他花40万元在镇江购置了一套房子。最近,小张在公司所处的区域看中了一套90万元的房子,他准备将镇江的房子以60万的价格卖掉后,买下江宁的房子。
税务专家表示,不久前,江苏省地税局曾发通知,我省境内的个人出售住房后,于一年内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另一套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小张应控制好卖房后再次买房的时间,一年内在宁买房时,如能够提供房屋原值发票、合理费用发票,且购房价格大于售房价格,可按规定抵、退个人所得税保证金。
办法四: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
以前文所提及的小王为例,他原来在中介挂牌的几套房子都是含税价。也就是说,一套挂牌100万元的房子,包含了近6万元的营业税、个税等各项税种,小王真正拿到手的只有94万元。
税务专家在此建议,买卖双方最好将税款从房价中剥离,否则计入房款总额写入合同后,双方到交易大厅窗口交营业税、契税时,还将按100万元的实际卖出价,重复计算一次,反而要多交税。
小王可以将税从房款中单列出来,把房价降为不含税后的94万元,写入买卖合同,至于剥离出的税款怎么交,双方可以签补充协议再约定。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过程中遇问题可依据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地房管局